修武县图书馆借阅制度
为了加强修武县图书馆馆藏文献的管理,提高馆藏文献利用率,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,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读者借阅卡
1.读者借阅卡是修武县图书馆借阅图书、报刊、电子资源等馆藏文献的有效证件。
2.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他人。工作人员有权没收非本人借阅卡。
3.每卡每次可外借图书1-3册。
4.为提高图书等文献资源利用率,请读者在外借期限内及时归还。
二、遗失、损坏文献资源的赔偿
遗失、损坏图书、报刊文献资料者,按本馆相关规定应给予赔偿。丢失赔偿标准:出版年份距遗失日期1年内,原价赔偿;1年以上,5年以内,2倍赔偿;5年以上,10年以内,3倍赔偿;10年以上,15年以内,5倍赔偿;15年以上,20年以内,10倍赔偿;20年以上,20倍赔偿。污损赔偿标准:按污损程度参照遗失标准酌情确定。
2012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