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县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,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,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。根据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》文化部、财政部《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的工作意见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结合县图书馆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县图书馆在免费开放工作中应坚持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,牢固树立“读者第一”的服务理念。传播有益社会开展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,丰富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第二章 服务职能
第三条 县图书馆应公示免费开放的服务项目及科室的平面示意图,为公众提供规范、良好的服务,并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,吸引读者来馆阅读。
第四条 公众在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时间内,无需任何证件进入公示的免费开放空间,参与县图书馆提供的阅读服务项目。凭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免费办理借阅手续。
第五条 县图书馆除提供基本的借阅服务外,根据馆内的实际情况,适当提供与阅读有关的,如:存包、饮水等辅助性服务。
第六条 根据公共图书馆的性质与任务,县图书馆应免费为农家书屋、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,及基层图书馆(室)提供业务辅导。
第三章 内部管理细节
第七条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,积极参加馆里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,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,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。
第八条 牢固树立“读者第一”的服务思想,上班时要求衣着整洁、仪表端庄,使用文明用语。
第九条 严格遵守上班纪律,按时上下班。有事需离岗,要先请假后离岗。
第十条 认真做好本室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。下班时要及时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。
第十一条 为了保持馆里的良好形象,为读者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,认真搞好室内和个人卫生区的卫生。
第四章 各岗位职责
第十二条 馆长职责: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有关图书馆工作指示精神,主持全面工作,制定和实施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图书馆工作情况,协调处理馆内外的各种关系,安排督促图书馆各项工作,实施岗位目标考评、考核、聘任、奖惩等管理制度,搞好全馆经费预算,把好财政审批关。及时作好全馆工作总结。
第十三条 副馆长职责:配合馆长抓好图书馆各项工作,认真组织实施图书馆工作计划,配合馆长实施岗位目标考评考核,主持全馆的业务工作,组织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,及时处理业务工作方面的问题,制订全馆全年的业务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第十四条 采编室职责,严格按我馆使用的《中图法》(第五版)和我馆制订的标引规则进行标引,按我馆使用的著录软件进行著录。图书标引和著录误差控制在0.1%以下。
第十五条 借阅室职责,负责借阅和归还的图书及时上架,每天要及时做好读者统计,建立好图书流通点的借还图书档案,并做好记录,保管好藏书,及时修补好藏书,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室业务工作情况。
第十六条 电子阅览室职责,每天上下班及时开机关机,做好数据的备份和全馆电脑设备的维护,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,建立好全馆的各种数据库,完成馆里交给的各项任务,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室的业务工作情况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图书馆和读者服务部制定,未尽事宜由图书馆和服务部补充完善;
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图书馆和读者服务部;
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;
附:1、修武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公告
尊敬的读者:
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、财政部《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,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,让读者享受高效、高质量的免费服务,修武县图书馆2012年3月起实行免费开放。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免费开放对象
全社会公众
二、免费开放项目
1.图书借阅室、报刊阅览室、视障阅览室、青少年借阅室、幼儿借阅室、电子阅览室、多媒体阅览室等均向读者免费开放。
2.办证、补证、存包全部免费。
3.在馆内开展各种讲座、展览、影视播放等活动向读者免费开放。
4.文献、资料一般性检索与咨询免费服务。
5.一楼大厅服务台设置了“爱心雨伞”、“安全药箱”、“爱心针线盒”等暖心项目供读者免费使用。
三、全年正常免费开放时间
上午8:00——12:00
下午14:00——18:00(冬)15:00——19:00(夏)
晚上(全民阅读系列活动)
19:00——21:00(冬)19:30——21:30(夏)